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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网平台规范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织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织网正常经营秩序,根据《织网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织网规则,是对织网用户增加基本义务或限制基本权利的条款。

第三条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织网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织网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 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织网有权酌情处理。但织网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义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户在织网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织网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织网,包括织网域名为 http://www.zwgx.com/

第六条 用户,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织网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第七条 会员,指与织网签订《织网平台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

第八条 买家,指在织网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第九条 卖家,指在织网上发布商品的会员。

第十条 拍下,指买家在织网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第十一条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卖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第十二条 商品发布数量,指卖家在织网上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款数总和。

第十三条 退货运费险,指保险公司为投保该险种的织网会员支付单次退货运费。

第十四条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第十五条 成交,指买家在织网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货到付款交易中买家拍下商品即视为成交。

第十六条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十七条 包邮,指卖家对所售商品承诺在其指定的地区内向买家承担首次发货运费。


第三章 交易

第一节 注册

第十八条 会员应当严格遵循织网系统设置的注册流程完成注册。

会员在选择其织网会员名、织网店铺名或域名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包含违法、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有违公序良俗或干扰织网运营秩序等相关信息。织网会员的会员名、店铺名中不得包含旗舰、专卖等词语。

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

第二节 经营

第十九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织网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或变更店铺经营主体:

(一) 通过织网身份认证、提供本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等)真实有效的信息, 且企业店铺负责人关联的企业店铺数不能超过5家。

(二) 符合织网对开店主体及其负责人的年龄要求。

第二十条 会员应当按照织网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织网会员账户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即可发布闲置商品,但创建店铺后方可发布全新及二手商品。若会员创建店铺后发布商品,并使用支付宝服务情况下,将视为接受由织网(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各类支付服务,并遵守《支付服务协议》有关规定。

织网会员发布商品的权益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织网有权根据卖家所经营的类目、信用积分、本账户和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账户的违规情形等维度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以及可发布类目数量上限。

(二) 织网卖家发布闲置商品不得超过50件。

第二十一条“商品如实描述”及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是卖家的基本义务。“商品如实描述”是指卖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织网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第三节 评价

第二十二条 买卖双方有权基于真实的交易,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进行相互评价。

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织网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遵循《织网评价规则》的规定,对违规交易评价、恶意评价、不当评价、异常评价等破坏织网信用评价体系、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包括但不限于屏蔽评论内容、删除评价、评价不计分、限制评价等市场管理措施。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织网市场正常运营秩序,织网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 警告,是指织网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 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四) 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六) 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八)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织网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九) 商品发布资质管控,是指会员在特定类目或属性下发布商品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资质信息。

(十) 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一) 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二十五条 卖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卖家,织网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 会员须按照织网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

(一)会员须按照织网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支付宝相关信息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会员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已经通过织网认证的会员,织网将视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核的方式,验证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会员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织网将依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登录、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店铺屏蔽、删除店铺、限制创建店铺等临时性的市场监管措施。

第二十七条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与织网平台抽检不合格商品相同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织网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直至查封账户。

第二十八条 因会员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会员存在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会员怠于处置、消极应对,或继续违规等情形,对平台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织网可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全店商品屏蔽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二十九条 卖家若发布有违公序良俗或《织网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本规则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织网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处理。

第三十条 为保障买家的消费权益,织网有权基于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等评估,对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较高的订单或其他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的订单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支付宝收款账户强制措施。

第三十一条 会员应遵照织网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卖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会员如发生或可能即将引发危及交易安全或织网账户安全的行为,织网将根据其行为并结合事件的紧急、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关闭店铺、店铺监管、关闭订单、限制发货、删除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买家行为、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直至织网确认风险基本可控后予以部分或全部解除管控。

第三十二条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织网卖家均须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按照织网要求选择订单险、消保保证金或账户交易账期延长作为消费者权益保障工具。须投保订单险但未投保的卖家将被限制发布相应商品;须缴存消保保证金但未足额缴存的,织网将视卖家具体情况对其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店铺屏蔽、店铺监管、交易账期延长等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第五章 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三十三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织网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织网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 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 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退款售后评分等积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对评论内容进行屏蔽。

(三) 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

(四) 评价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交易后产生的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不累计。

(五) 删除评价,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售后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六) 销量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的交易不计入成交记录中,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七) 删除销量,是指删除该笔交易的成交记录,在删除后将不在商品详情、搜索等结果中展示或引用。

(八) 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织网会员发布新商品。

(九) 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禁止织网会员发布如二手、代购、产地、型号等特定属性的商品。

(十) 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数量。

(十一) 限制发布类目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类目数量。

(十二) 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指禁止织网会员发布特定类目的商品。

(十三) 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指限制织网会员发布商品时使用图片的数量、视频、SKU自定义功能等。

(十四) 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指限制织网会员使用商品、订单及店铺相关特定管理工具。

(十五) 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织网会员发送站内信。

(十七) 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织网会员收藏商品、添加购物车、购买商品。

(十八) 限制发货,指禁止织网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十九) 关闭店铺,指删除织网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二十) 公示警告,指在织网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三十四条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

为推动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其他用户、社会公众以及织网及其关联方的合法权益,织网将视情况向行政机关和/或第三方机构以及织网的关联公司披露被织网处以严重违规处罚的会员相关信息及其违规情况。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五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批量注册织网账户的行为。不当注册的,织网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对于织网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织网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买家行为等临时性管控措施。

第三十六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国家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即《织网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织网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三十七条 滥发信息,是指用户未按本规则及织网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 广告信息

(二) 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 信息重复

(四) 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 规避信息

(六) 品牌不一致

(七) 行业特殊要求

卖家若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织网将视情节轻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清除店铺装修、限制店铺装修发布权限、关闭店铺、单个商品搜索降权、单个商品搜索屏蔽、店铺屏蔽、店铺监管、交易账期延长、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删除销量、删除评价、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的特定功能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八条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是指会员未经织网备案或审查,发布有准入要求的商品或信息。准入要求包括卖家准入要求和商品准入要求。

(一)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情形一般的,违反商品准入要求每次扣6分,违反卖家准入要求每次扣12分,同时织网下架或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

(二) 情形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违反商品准入要求每次扣6分,违反卖家准入要求每次扣12分,同时织网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

(三) 情形特别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48分,同时织网删除该违规商品或信息。

织网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营销推广、店铺屏蔽、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如实描述、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等承诺;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织网提供发票;或卖家须向买家支付因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而产生的违约金。同时,织网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一) 卖家违背以下任一特殊承诺的:

1、 加入织网官方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提供服务的;

2、 卖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3、 卖家承诺“海外发货”的商品,但商品并非从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包括港澳台)发出,或商品并非通过直邮方式送达消费者手中的;同时,卖家需对买家进行违约赔付;

(二) 卖家违背交易承诺的:

1、织网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支持消费者保障服务之“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拒绝履行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的;

2、 织网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退换货承诺、破损补寄、品质承诺等服务承诺, 但卖家拒绝承担的;

3、 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卖家拒绝使用的;

4、 加入货到付款或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卖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

5、 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承诺给予买家赠品或发票等交易商品之外的物品,但实际拒绝赠予的;

6、 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退换货、包维修等服务,但实际未履行的;

7、 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包邮商品,卖家拒绝承担发货运费的;

8、 卖家违背其自行作出的其他承诺;

(三) 卖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30元,最低不少于5元。

1、 除特殊情形外,买家付款后,卖家未按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买家付款后,卖家拒绝按照买家拍下的价格交易的(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 买家付款后,卖家拒绝给予买家,其曾在交易过程中与之达成的对商品价格的个别优惠或折扣的;

4、 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或与买家约定特定运送方式,特定运送物流、快递公司等,但实际未遵从相关承诺或约定的;

滥用违背承诺(三)中任一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织网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认。

织网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对上述行为的规定符合特定情形的,从其规定;除上述列举的行为外,织网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中认为构成违背承诺行为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条 骚扰他人,是指会员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滥用会员权利,是指会员滥用、恶意利用织网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织网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织网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卖家需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

第四十三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一) 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

(二) 卖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的;

(三) 卖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第四十四条 发布混淆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信息的行为。若会员发布混淆信息的,织网将对相关信息进行删除。

第四十五条 提供虚假凭证,指会员为达到某种目的或牟取利益向织网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会员提供虚假凭证的;会员入驻特定市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的或会员提供虚假凭证情节严重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

会员提供虚假凭证的行为若产生不当获利,织网可依据法律法规、协议或平台规则收回或追缴。同时,织网将视情形对会员采取市场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清退相应准入市场、删除商品、交易账期延长、店铺监管等。

第五节 违规的执行

第四十六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织网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织网排查发现。

第四十七条 会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违规行为提起在线投诉。

第四十八条 对描述不当、违背承诺、恶意骚扰、假冒材质成份、骗取他人财物等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3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织网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织网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四十九条 卖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织网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